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考试所在地市)由招生院校另行通知。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考生需要先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并通过实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相关专科毕业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历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学历信息,然后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籍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专科学籍信息,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3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都需累计满1年及以上)。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1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2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
3.确认报名。2024年1月23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各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见附件。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举行考试。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
(北京时间)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4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
五、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六、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七、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我校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根据省招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
(2)学校自命题专业录取原则:根据省招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在省招办划定的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分数线上根据专业计划按考生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六)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七)2024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三科总分投档,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本条第(四)点第(1)小点“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学校自命题专业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
九、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咨询
地址: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邮编529020)
电话及传真:0750-3296263/3296265/3296267(传真)
网址:http://www.wyu.edu.cn/zsb/
微信公众号:五邑大学招生办(wyuzsbgs)
关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招生办官方微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需咨询,欢迎考生在我办微信公众号留言或拨打咨询电话。
(二)工作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五邑大学纪委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50-3296291
附件:
1.五邑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2.五邑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拟招专业前置专业要求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
5.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6.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7.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8.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9.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五邑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拟招专业前置专业要求
序号 | 专科毕业专 |
1 | 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 |
2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4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设备方向) |
5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6 | 城市交通轨道机电技术 |
7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8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9 | 船舶通信与导航 |
10 | 大数据技术 |
11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12 | 电力工程管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方向) |
13 | 电力工程管理(供用电方向) |
14 | 电力技术类 |
15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16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
17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
18 | 电力系统自动化 |
19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20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机场电工技术) |
2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2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23 | 电气自动化 |
2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5 | 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 |
26 |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与CNC控制) |
27 |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控制) |
28 | 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自动化方向) |
29 | 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 |
30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 |
31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32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
33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34 | 电源变换技术与应用 |
35 |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
36 | 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
37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38 | 电子声像技术 |
39 | 电子信息 |
4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工程技术) |
4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方向) |
4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技术方向) |
4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 |
45 |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
46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47 | 发电与供电 |
48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49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
50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51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
52 | 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
53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54 |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
55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56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57 | 工业机器人 |
5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9 | 工业网络技术 |
60 | 供用电技术 |
61 | 供用电技术(中美合作) |
62 | 固定通信技术 |
63 | 光电技术应用 |
64 | 光电制造技术 |
65 | 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 |
66 | 光电子技术 |
67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68 | 光伏工程技术 |
69 | 光伏应用技术 |
70 | 光通信技术 |
71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
72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73 | 机场电工技术 |
74 | 机电技术应用 |
75 | 机电一体化 |
76 | 机电一体化(维修电工) |
7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8 | 机电一体化技术(海工装备自动化) |
79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 |
80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及自动化) |
81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82 | 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方向) |
83 | 机电一体化技术(南海校区) |
84 | 机电一体化技术(人工智能) |
85 | 机电应用技术(专科) |
86 | 机动通信技术 |
87 | 机械电子工程 |
88 | 机械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 |
89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
9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9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92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9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9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方向) |
9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96 | 激光加工技术 |
97 | 集成电路技术应用 |
98 | 计算机 |
99 | 计算机及应用 |
100 |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
101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1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3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104 | 计算机控制技术(物联网与自动化系统集成) |
105 | 计算机类 |
106 | 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7 | 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 |
108 | 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9 | 计算机通信 |
110 | 计算机网络 |
111 | 计算机网络工程 |
1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13 | 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方向) |
114 | 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网络方向) |
115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 |
116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 |
117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与信息安全) |
1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 |
1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 |
1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 |
1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制两年) |
122 |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 |
123 | 计算机网络技术技术 |
124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
125 | 计算机网络应用 |
126 | 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 |
127 | 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 |
128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129 | 计算机应用 |
13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31 | 计算机应用技术(海珠校区) |
132 | 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方向) |
133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 |
134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 |
135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 |
136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 |
137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高职贯通培养) |
138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 |
139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40 |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
141 |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
14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143 | 接力通信 |
144 | 精密机械技术 |
145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楼宇控制技术方向) |
146 | 民航通信技术 |
147 | 民航通信技术(导航设备维修) |
148 | 民航通信技术(通信设备维修) |
149 | 汽车电子技术 |
15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
15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方向) |
152 | 汽车智能技术 |
153 | 嵌入式技术应用 |
154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
155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物联网) |
156 | 嵌入式系统工程 |
157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158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59 | 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方向) |
160 | 软件技术(嵌入式培养) |
161 | 软件技术(嵌入式系统开发) |
162 | 声像工程技术 |
163 | 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
164 | 太阳能光电应用技术 |
165 | 铁道通信信号 |
166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167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168 | 通信工程监理 |
169 | 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 |
170 |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
171 | 通信工程维护 |
172 | 通信技术 |
173 | 通信技术(3网融合) |
174 | 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 |
175 | 通信网络与设备 |
176 |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
177 | 网络安全技术 |
178 | 网络工程 |
179 | 网络技术 |
180 | 微电子 |
181 | 微电子技术 |
182 | 物联网工程 |
183 | 物联网工程技术 |
184 | 物联网技术应用 |
18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86 | 物联网应用技术(环保应用) |
187 | 物联网应用技术(新媒体方向) |
188 | 物联网应用与技术 |
189 | 现代通信技术 |
190 | 信息工程 |
191 | 医疗电子工程 |
192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193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疗电子工程) |
194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影像设备) |
195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96 | 医学影像技术 |
197 |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
198 |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
199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00 | 移动通信技术 |
201 | 移动应用开发(移动互联与自媒体运营方向) |
202 | 应用电子 |
203 | 应用电子技术 |
204 | 应用电子技术(LED技术与应用) |
205 | 应用电子技术(LED新型电光源) |
206 | 应用电子技术(LED照明与显示) |
207 | 应用电子技术(绿色光源LED) |
208 | 应用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设计) |
209 | 应用电子技术(无人机技术) |
210 | 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产品设计) |
211 | 有线通信 |
212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213 | 智能产品开发 |
214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215 |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 |
216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217 | 智能交通技术 |
218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219 | 智能控制技术 |
220 | 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应用方向) |
221 | 智能制造 |
222 | 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
223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224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225 | 软件技术 |
226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 |
227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228 | 集成电路技术 |
229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230 | 智能机器人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