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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既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又污染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还产生噪声扰民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在禁燃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更是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大家能够过一个环保、安全、祥和、喜庆的元旦春节元宵,现向全区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执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和全年禁放的规定,切实履行起公民的社会责任,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南康中心城区东到南韶高速南康东出口、向阳大道、龙岭工业园东区、赣深高铁沿线,南到苏访贤大道沿线100米范围内,西至赣南大道、康唐路沿线100米范围内(含蓉江街道西华村、莲花村、洋坝村,镜坝工业园西区),北至镜坝703亩集聚区、唐江大岭工业园、章水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唐江镇禁燃禁放区域:西至庄稼大桥,东至上犹江大桥,沿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祝福短信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朋友们,生命健康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保障,请大家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为南康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南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及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发出倡议如下:
争当禁放烟花爆竹的示范者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扛责于身、率之以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
争当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任何时间、地点不违规运输、储存、购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堆燃旺火;并主动劝导家人、亲友和邻居带头执行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齐心协力,让禁放烟花爆竹成为全区人民的行动自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争当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党员干部要树立环保意识,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倡导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理念;要通过线上媒体或到社区“双报到”宣传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引导全区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追求绿色低碳环保的美好环境。
争当禁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
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善意提醒规劝周边群众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形成低碳环保新风尚。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为守护我区的蓝天碧水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南康融媒、南康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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