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游某某利用担任天权星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采用隐瞒其他股东、借用他人账户收取公司业务款、私卡收入不如实入账以及虚构公司支出等方式将公司资金收入非法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购房支出,其离开公司后拒不交还归属于公司的网络账号还利用归属于公司的网络账号从事商业活动。游某某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游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头部吃播IP,浪胃仙拥有超3000万粉丝。2022年3月6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出镜称,浪胃仙和另一位公司管理人“带走团队,过河拆桥”。在个人主页简介中,游某某还写到:“我不是网红,也不是美食博主。嗯,我是冤种老板……”
随着MCN(网红运营)行业的发展,IP的价值不断攀升,账号归属权问题成为MCN机构与创作者之间的重要议题。谈及此次案件的经历,他认为,游某某的侵占行为对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给MCN行业同行敲响了警钟。“在MCN行业中,个人影响力和IP号召力密不可分,但如果MCN机构在财务与账号管理上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导致重大风险。”在彭先生看来,“一旦网红IP产生商业价值,账号归属、主播权益和收益划分必须制度化,不然容易产生纠纷。”
2018年
● 2月,天权星公司成立,游某某任执行董事及法人代表,担任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 7月,浪胃仙加盟天权星公司。
2019年-2020年
● 2019年2月,天权星公司获营业性演出许可。浪胃仙IP粉丝量突破千万,成为头部吃播IP。
● 2020年7月,游某某索要天权星公司控股权被拒。天权星公司股东会免去游某某所有职务,公司法人变更。浪胃仙函告天权星公司,艺人经纪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游某某实控企业浪胃仙(重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运营浪胃仙及浪胃仙IP。
2021年
● 5月底,天权星公司报警,游某某侵占公司营收400余万元。
2022年
● 3月6日,游某某用浪胃仙IP账号发视频声讨浪胃仙“过河拆桥”“趁自己出差,搬空公司资源,带走团队”,要对其起诉,视频冲上热搜榜。
● 3月6日晚,浪胃仙素颜出镜回应,自己与游某某此前合作还算愉快,但是发现游某某其实不是3000万粉丝浪胃仙IP的真正所有人后,才决定出走、自立门户。
● 6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权星公司诉游某某、浪胃仙(重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一审民事判决,抖音和快手浪胃仙IP归属天权星公司,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12月9日,天权星公司向媒体透露,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
2024年
● 8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游絮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资金和浪胃仙IP网络账号。游絮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10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决,维持原判。
● 2月,天权星公司成立,游某某任执行董事及法人代表,担任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 7月,浪胃仙加盟天权星公司。
2019年-2020年
● 2019年2月,天权星公司获营业性演出许可。浪胃仙IP粉丝量突破千万,成为头部吃播IP。
● 2020年7月,游某某索要天权星公司控股权被拒。天权星公司股东会免去游某某所有职务,公司法人变更。浪胃仙函告天权星公司,艺人经纪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游某某实控企业浪胃仙(重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运营浪胃仙及浪胃仙IP。
2021年
● 5月底,天权星公司报警,游某某侵占公司营收400余万元。
2022年
● 3月6日,游某某用浪胃仙IP账号发视频声讨浪胃仙“过河拆桥”“趁自己出差,搬空公司资源,带走团队”,要对其起诉,视频冲上热搜榜。
● 3月6日晚,浪胃仙素颜出镜回应,自己与游某某此前合作还算愉快,但是发现游某某其实不是3000万粉丝浪胃仙IP的真正所有人后,才决定出走、自立门户。
● 6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权星公司诉游某某、浪胃仙(重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一审民事判决,抖音和快手浪胃仙IP归属天权星公司,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12月9日,天权星公司向媒体透露,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
2024年
● 8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游絮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资金和浪胃仙IP网络账号。游絮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10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