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消防依法查处了多起
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违法行为
↓↓↓
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门头沟一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三层北侧房间内违规设置床铺,存在“三合一”现象,具有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予以改正,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青春路边一处四层的建筑内,一家商场在一层北侧和四层西侧的楼梯间和仓储区设置了床铺。检查过程中,消防救援人员发现违规设置的住宿区域与商场营业区并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同时住宿区域内多个插线板串联、随地乱丢烟头,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目前,该商场已按照要求撤除了违规设置的住宿区域,针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已依法立案调查,拟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明珠花园小区某超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地下一层设置宿舍,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拟对该超市地下一层宿舍进行临时查封。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位于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20号楼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下一层东北侧经营区域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住人,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员工宿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场所设置在一起
对经营者来说
既能看店,又能节省房租
但从安全角度考虑
潜藏众多火灾隐患
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合一”场所是指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且未进行有效防火、分割的场所。
目前大多“三合一”场所都是以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的形式存在,大多数存在多个房东,房东将房子交给二房东,二房东出租,出租的人再转租等。租赁关系呈现一种混乱的状态。
“三合一”场所中居住人员比较多,部分人员的承租时间较短,租住群体比较混杂。
“三合一”场所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不高,室内可燃物较多,生活、生产用电设备较多。电气线路私拉乱扯、改动,频繁用火、用气不规范,易引发火灾,且不易逃生、救援。
人员密集、拥挤混乱、安全通道杂物混乱堆放,车间、仓库、宿舍、厨房都在一起,人多,安全出口少,窗户设防盗窗,出门设铁栅门等。紧急疏散非常困难,危及生命。
很多“三合一”场所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不合理改建、扩建等现象,有的还利用可燃材料分隔墙壁,在简易木阁楼层内住宿。
“三合一”场所
看似省钱省时又省力
其实埋下了隐患的“雷”
经营者要加强隐患排查
防患于未“燃”
电动自行车不在室内停放、充电,不超负荷用电,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按电气操作规程铺设电气线路和设备。
住宿区域与其他非住宿区域应采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割,并应砌至楼板顶部,墙体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防火门。
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占用、堵塞,门窗上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室内装修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转自北京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