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涉及遗产争夺的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故事的主角,是广东的一位富商,我们姑且称他为朱某。
朱某早年凭借敏锐的商业嗅觉和不懈的努力,成为当地赫赫有名的富商。
2004年,朱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背叛了与自己共度风雨的妻子,与另一名女子产生了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女,名为朱某博。
这一行为无疑是对婚姻和家庭的极大背叛,让原配妻子深受打击,精神失常。
女儿朱某蕙见状,心疼不已,将母亲接至自己家中照顾。
几年后,朱某却强行从女儿手中接回了原配妻子,为她租了一间房子,并聘请保姆照顾。
而他自己,则与婚外情人和私生女住进了宽敞豪华的大别墅。
丈夫的背叛、婚姻的破裂、小三和私生女的嚣张跋扈……这样的剧情,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剜心之痛。
原配妻子在长期的精神刺激下,终于不堪重负,撒手人寰。
她留下了近2000万的遗产,但遗憾的是,由于走得突然,她并未立下遗嘱来安排这笔巨额财富。
于是,一场激烈的遗产争夺战在朱某和女儿朱某蕙之间悄然展开。
朱某指责女儿不孝,对母亲照顾不周;而朱某蕙则痛斥父亲多年来对母亲的家暴、羞辱和种种荒唐行为,认为他早已不配为人夫、为人父。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父女关系降至冰点。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60%的遗产归朱某所有,40%则归朱某蕙所有。
然而,这场官司的结束并不意味着风波的平息。
就在去年,朱某也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封手写遗嘱,声称他身后的一切财产均由婚外情人黄某及私生女朱某博继承。
这一遗嘱的曝光,再次引发了轩然大波。
人们不禁要问:对婚姻不忠诚也就罢了,为何连女儿原本应得的那一份财产都要卷走,全部留给小三和私生女?
在21世纪的今天,竟然还能看到如此荒诞的“宠妾灭妻”剧情?
朱某蕙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她认为,这部分财产中不仅有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部分是母亲带来的嫁妆。
如果这些都落入了别人的口袋,那就相当于把母亲的遗产拱手送给了伤害她的人。她表示,作为女儿,她必须为母亲争取这份应得的权益。
令人震惊的是,朱某蕙还未开始对小三和私生女发起攻击,那边两母女就已经先发制人了。
她们拿着朱某留下的遗嘱,要求分得这个家的所有财产,私生女和她母亲各占50%。这样的要求简直震碎了人们的三观。
面对这样的纷争,法院再次介入审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因此,根据朱某的遗嘱意愿,私生女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
然而,对于遗嘱中提到的婚外情人黄某,法院认为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不认同她作为遗产继承人的身份。
但考虑到朱某的遗嘱意愿和法律的平衡性,法院最终决定:黄某应继承的部分由私生女朱某博分得60%,朱某蕙分得40%。
这样一来,私生女朱某博最终继承了朱某遗产的80%,而婚生女朱某蕙则只继承了20%。
这一判决结果在网上激起了千层浪。无数网友表示不赞成、不认可这个判决结果。
他们认为这样的判决结果不仅违背了道德原则,也损害了婚姻制度的尊严和权威。
如果和小三生的私生子女享有和原配子女一样的权益,那么结婚证到底保障了什么?
如果一个人违反了公序良俗却依然得不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那么道德的唾骂对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作为普通人,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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