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食品!齐齐哈尔最新发布

民生   2024-10-24 05:42   黑龙江  

近日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槟榔的销售和购买

面向全市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

发布了销售消费提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槟榔未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未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目录,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

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电商平台、入网经营者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及槟榔制品可食用。食品经营区域内不得混放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显著标示“槟榔及槟榔制品为非食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等提示用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倡议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不采购、不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 鹤城晚报 鹤城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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