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做“两卡”犯罪“工具人”
近日,宿城公安分局
11月6日,宿城公安分局太湖路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一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陈某。经查,陈某在明知他人从事“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多次帮助他人取现,从中非法获利,其名下银行卡涉诈骗案件资金流水共计10万余元。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当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需要转移涉案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上供“跑分客”抢单。“跑分客”抢单成功后,再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达到洗钱目的。总而言之,所谓的银行卡“跑分”,就是洗钱!
小编披星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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