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正面案例
6月28日,吉林白城。一辆白色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新华乡卫生所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黄色电动四轮车发生相撞。两车均有损坏,无人员受伤。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一款(二)项之规定,白色机动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黄色电动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值得庆幸的是,这次交通事故中双方均正确系安全带,事故中无人受伤。
反面案例
8月21日,吉林长春。驾驶人赵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东自由大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长吉南线614公里处时,遇同向右前方杨某驾驶的大型新能源汽车向左变道,其车右前部与大型新能源汽车左后侧接触,致大型新能源汽车侧翻,两车损坏。
因大型新能源汽车乘客未系安全带,致4人受伤。
正确使用安全带
在意外来临时
才能大大降低驾乘人员的
受伤害程度
甚至救命
事故面前无小事
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
无论坐前排还是坐后排
一定要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
既是遵守交通法规
更是对生命安全负责
未系安全带:
系了安全带:
肩带应该跨过胸腔,腰带紧贴胯骨,这样冲击力就不会作用在柔软的内脏,而是在坚固的骨骼上。
肩带跨过胸部中央,腰带避开肚子隆起部位,放在胯骨最低位置。
1岁以下的儿童应使用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1-4岁儿童应使用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前排。
4岁以上的孩子,如果身高不足 150 cm,即便不使用安全座椅,也必须配合使用增高坐垫或者增高座椅抬高身体。
如果直接使用成人安全带,在出现紧急刹车或车辆碰撞等情况的时候,容易勒到脖子造成窒息、勒到腹部造成肠胃穿孔等严重伤害。
往往关系着生命“大安全”
安全带=生命带
希望所有的驾乘人员
“记”牢更要“系”牢
初审丨李琦涵
复审丨康 杰
终审丨邵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