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法官同志,你来看看我们家院落的积水,这积水实在没有办法排出去,把院子都淹了啊。”一场大雨过后,在原州法院三营法庭内,周某用焦急的语气对法官诉说着困难。
原来周某与海某是亲戚关系,两家又相邻而居。周某的北房西墙与海某东边院墙接壤。之前周某的院落北高南低,积水可以向南排放到院外的田地里,但现在周某给南边加盖了砖瓦房,不能排水,只要一下雨,院里积水就排不出去。周某想在他和海某两家相邻院墙之间埋一条管道,将院里的积水引向北边排出,但周某将此想法告诉海某,却遭到了海某的拒绝。
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却关乎百姓福祉。只有邻里和睦,生活才会更幸福。承办法官收到周某诉状,为查明事实,妥善解决双方纠纷,决定组织当事人前往争议现场进行勘查。经过实地查看后,又走访了二人的邻里,得知周某和海某平日相处不错,承办法官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基础,便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对海某进行引导。作为邻里,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相邻权人的权利实现应有必要的合理忍让义务。作为亲人,本就属于一个大家庭,更要互帮互助,互相体谅。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海某同意周某在其宅基范围内建造排水管道。心结解开了,两家关系又和好如初。
民生无小事,法官不能机械的“坐堂办案”,而是要实质性为群众解决问题。下一步,原州法院三营法庭将坚持以“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理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通讯员:刘艺亮
总编:刘志聪 审核:祁 伟 编辑:哈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