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7 号,证监会发布了个《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从 2025 年 3 月 1 号就开始实行啦。
这《裁量规则》一共有二十五条,主要讲了下面这些事儿:
首先,明确了裁量的等级和情节。
就像给处罚分了六个 “小格子”,分别是 “不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 ,还规定了在啥情况下用哪个 “小格子”。
其次,明确了相关的处罚规则。
要是好几个人一起违法,那就先把他们当一个整体看看咋回事,然后再分别处罚。
对于单位里直接负责的那些人,就得从他们在违法这事里起的作用、职务高低、知不知道这是违法、知道后做了啥等方面,综合起来判断他们责任有多大,该罚多少。
要是有人多次违法,那就明确按 “多个独立的违法行为,累计起来处罚” 的规则来。
然后,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的制度。
要是碰到情节复杂或者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要给行政处罚的话,就得单位负责人大家一起讨论决定。
要是按《裁量规则》来,可能出现明显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或者情况变了,得调整咋处罚,那就得经过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大家一起讨论决定。
还有,落实 “立体追责” 和 “行刑衔接”。
就是把证券期货违法的行政处罚,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有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啥的,都串起来。
还规定了三种 “行刑衔接” 情况该咋处理。
最后,加强证监会的监督指导。
明确证监会得盯着派出机构,指导他们咋行使处罚权,保证大家处罚的标准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