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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5)》。
根据《税则》,自2025年1月1日起,税则号列为31051000的肥料货品名称由“制成片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千克的本章各项货品”调整为“制成片及类似形状或每件毛重不超过10千克的本章各项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进出口货物的“件”是指“运输包装”,即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比如,当舱单件数为托盘时,每一托盘上的货物为一“件”。
根据归类规则,氯化钾、硫酸钾、尿素、磷铵等税则第31章的所有化肥若符合31051000号列所规定的包装规格(毛重不超过10千克),优先归类至31051000(行业俗称“小包装化肥”),适用对应的报关手续、关税、商品检验、许可证件等监管措施。
2024年度“小包装化肥”出口量约为50万吨,达到历史第二高值。此次税则调整后,“小包装化肥”归类规则收紧,增加了出口合规操作的难度,会相应抑制“小包装化肥”的出口。(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税则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