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16时32分48秒,湖北襄阳市老河口市湖北雪飞化工有限公司硝化棉生产煮洗工段3名工人在煮洗作业过程中1#煮洗锅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53.22万元(不含行政处罚)。
经过现场勘验、检验鉴定、视频分析、调阅资料、调查询问、专家论证,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硝化棉煮洗工序,1#煮洗锅下部排水阀在关闭状态下,阀门内密封圈部分脱离,密封不严,内漏导致煮洗锅内液位下降,上部硝化棉处于失水状态,在135℃高温水蒸汽环境下,硝化棉发生热分解,释放出的热量进一步加速分解,急剧产生大量气体,导致煮洗锅超压发生爆炸。
1. 排水阀密封圈脱离密封面造成内漏。1#煮洗锅底部排水阀门长期、频繁在高温、高酸等恶劣工况下使用,未明确使用寿命,未及时进行检查和更换,造成密封圈老化、塑化和强度降低,导致阀门密封圈脱离密封面进而发生内漏。
2. 防漏措施落实不到位。当班班长和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防止物料泄漏、跑冒管理制度》和《加压煮洗、混同岗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加压煮洗前对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进行检查。
3. 异常工况指挥、处置不当。当班班长吴某建在得知1#煮洗锅水位偏低时,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指挥操作人员有效处置,在发现南侧污水处理池排气管口有棕色烟雾冒出时,未果断下令停止生产,撤离人员。
●事故发生经过●
●人员问责追责●
4.钱雪鹏,雪飞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控制部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的生产组织、设备维护和保养等工作。对极端条件和异常工况下的风险认识不足,对异常工况应急处置重视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事故主要教训●
(一)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行业领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上有差距。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不深入、不全面。
(三)监管责任落实上有差距,相关部门对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导不力。
(四)对危险化学品特性认知、辨识不到位。
(五)工艺装置自动化水平不高,企业未及时进行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
编辑:李普帅
审核:李楠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