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凤凰城】持“执”以恒 “峰·利”执行

民生   2024-09-02 17:11   山东  


8月30日凌晨5点30分,利津法院警灯闪烁,队列整齐,小标的案件及“终本清仓”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涉13案13人,组织13名干警,出动4辆警车,拘传3人,当场履行3万余元。




说法释理    当场履行

申请执行人常某与被执行人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判,判决祁某偿还常某货款16764元及利息,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祁某,祁某口头答应尽快偿还案款,但是一直未履行义务。本次行动中,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住处,向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听后当场全部履行,该案执行完毕。




善意执行    双方和解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表示现在无法全部偿还,只能偿还部分案款,经过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当场履行5000元,剩余案款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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