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泰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公告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戴南镇补选邵剑峰,垛田街道补选王晓秋,昌荣镇补选王辉,海南镇补选张大军,昭阳街道补选邹小安,临城街道补选王吉徐,陈堡镇补选王春苗,大邹镇补选王圣山,千垛镇补选周耀东,沈伦镇补选万长勇,陶庄镇补选石茂元,新垛镇补选彭德建为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邵剑峰、王晓秋、王辉、张大军、邹小安、王吉徐、王春苗、王圣山、周耀东、万长勇、石茂元、彭德建等12名代表的补选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市人大代表殷俊、乔富涛、姜华伟、赵燕森等4人因工作需要已调离本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4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市人大代表刘锋因违法违纪,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市人大代表汪子泉、王中东、于海翔、王志华、吴付生、邹启达、吴文峰、张照林、黄海涛等9人因工作需要主动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9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42名。
特此公告。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贺骏、林建祥同志辞去泰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德才、王贵善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晓鹏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接受王晓鹏、孔兴新、刘桂东、赵海文、袁爱华等五名同志辞去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