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以表彰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贡献。
我市祁县红海玻璃有限公司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霍文忠(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以表彰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贡献。
我市祁县红海玻璃有限公司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霍文忠(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