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
上海市青浦区在2024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旨在补短板、强弱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对违规放置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一系列执法检查和处罚措施,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降低了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
案例二:泉州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监管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具有较大危险性,一旦操作不当容易发生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
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视频巡查,严格查处违规混装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违反爆破作业规范等行为。通过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有效消除了民爆物品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三:宿迁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护民行动
宿迁市公安局以安全生产“三年大灶”为抓手,推动事故预防由传统模式向智慧型转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建立健全“133”工作体系,包括搭建组织架构、依托三个平台支撑、建立三项制度等。高标建设安全设施,如安装护栏、亮化路灯等,提升国省道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智慧应用防事故,探索“情报主导、数据支撑、精准查处”新型交通管控模式。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宿迁市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显著改善。
公安机关在提高预防重大安全事故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智慧应用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这些案例也为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