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最新提醒!

时事   2024-10-22 20:02   内蒙古  


关于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收费)行为
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收费)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销售公益性墓穴(墓位)、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标示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和计价单位;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丧葬设施、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超出期限的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以及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予以明显区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行业收费及价格,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经营者应合理制定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殡葬行业价格(收费)监管工作力度,配合民政、发改等部门适时开展殡葬行业价格监督检查,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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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包头市场监管
编辑 | 张   楠
一审 | 袁慧敏
二审 | 张红梅
 终审 | 郑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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