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旅顺:保办成征兵入伍?被判三年!

文摘   2024-11-10 17:18   辽宁  

      近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了一起通过“请托型”确保办成征兵入伍的诈骗案。被告人谎称认识部队内部的亲属可办征兵入伍需要花钱保证办成,骗取他人钱财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于2024年9月以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21年10月,家住大连市区的卢某某想送儿子当兵,苦于体检未通过无法入伍。后来,经第三人联系结识了家住旅顺口区的被告人张某某,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张某某声称有部队领导、大学老师的亲友能帮上忙,保证办成被害人儿子征兵入伍、办理研究生学历延长征兵入伍期限等事,用完成报名网上登记、退兵递补、研究生学历入伍年龄放宽等借口,要求被害人提供金钱疏通关系,先后三次共计骗取105000元。在此期间,尽管张某某曾联络过相关人员试图办理征兵入伍事宜,但因条件不符被拒后,仍表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实现,拖延时间既不办事也不还钱,被害人儿子始终未能征兵入伍。

由于请托事项没办成,经被害人多次索要,张某某一直拖欠未还,无奈之下被害人报警。据警方调查和被告人供述,张某某将被害人转来的办事请托费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信用卡。

鉴于本案中的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有前科劣迹的法定从重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认定事实及量刑建议,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的被害人轻易听信被告人虚构的请托事项可以通过内部人实现的假意承诺,使其陷入错误认识,转账支付大额请托办事费。被告人在获取办事活动经费后,将钱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信用卡上,并未将钱花在办理征兵入伍这一请托事项,拖延时间不还钱,具有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归个人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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