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为非物质文化保护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法文件,也是对此前《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的重要补充,于2006年4月生效。2004年8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成为第六个加入该《公约》的国家。
根据《公约》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优秀实践名册。其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吸收了《公约》生效前宣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90个项目。2001年5月,我国申报的昆曲列入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其中,列入代表作名录39项,列入急需保护名录项目4项,入选优秀保护实践名册1项。下面,让我们看看中国44个列入项目的详细名单。
素材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编辑: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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