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会大大压缩突发意外时驾驶人的应急反应时间,并且会使刹车距离变长,大大增加事故风险。渭南公安交警现曝光几起超速行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4年11月3日11时许,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321”平台预警,一辆号牌为陕E12**2车辆在 201省道白水段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60km/h,行驶速度74km/h,超速比例23.3%。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联系到该车驾驶人。当事人对自己的超速违法事实无异议,并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二
案例三
2024年10月31日6时许,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321”平台预警,一辆号牌为陕EF7***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在310国道华州段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60km/h,行驶速度70km/h,超速比例16.7%,持续时间2分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联系到该车驾驶人。当事人对自己的超速违法事实无异议,并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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