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9大类食品37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调味品4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01
西安市长安区客润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蓝田县三和稠酒厂生产的原汁黄桂稠酒粕,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
标称陕西合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琥珀核桃仁(去皮),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陕西合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03
延安市宝塔区万顺土特产经销店销售的标称张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郭家峁牌年糕(糕点),1批次柠檬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4
富平县金福门超市销售的标称富平县哲然食品加工坊生产的香辣烤馍(糕点),1批次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5
延长县七里村镇荣欣家园生活超市新洲汇城店销售的标称陕西三原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西阳香和图形牌油泼辣子,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06
渭南惠亿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炒粒粒红花生,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规定菌落总数的标准值为n=5,c=2,m=5x104,M=105CFU/g。“油泼辣子”产品明示标准规定菌落总数的最大限量值为5000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过氧化值
(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规定过氧化值的最大允许限量值为0.50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规定过氧化值的最大允许限量值为0.25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柠檬黄
柠檬黄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也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柠檬黄。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导致。
甜蜜素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80倍。可用于饮料、果汁、冰激凌、糕点、蜜饯等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其他发酵酒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违规超范围使用。
糖精钠
(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食品添加剂中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长期过度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其他发酵酒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违规超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