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长垣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垣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长垣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 (其中战斗员岗位8名、驾驶员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作岗位
执勤岗位专职消防队员: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执勤岗位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及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队员需持准驾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安全驾驶1年以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
(五)所有执勤岗位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专和高中)。
(六)男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同等条件下,执勤岗位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的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录公告于2024年12月19日在长垣市各级媒体等相关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考试形式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及录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长垣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长垣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托人才服务事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录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工资发放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
工资待遇
1.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生活补贴等组成,共计4500-6000元(含五险一金),随入队年限2、4、6、8、10年递增工资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担任站长助理、正副班长、装备技师、文书、电话员、驾驶员等职务,增发100-500元/月的岗位补助。
2.聘用合同制消防队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正常发放,并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未满2个月的无工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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