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拆迁款,却令邻里反目成仇!
此事发生在广东某县城,两年前,张先生来广东打拼,靠着勤奋和热情在当地开了一家门市,眼看着生意越做越好,就决定在这里安家落户。
张先生选了又选,一直没有心仪的,巧的是,刚好隔壁老王家有三间闲置房要卖。
于是张先生立马就上门找老王洽谈,经过一番拉扯,张先生以80万元的价格成功拿下这三间屋子,迫不及待的将房屋修整一番,就搬了进去。
由于生意越来越忙,再加上装修,虽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张先生却一直没有得空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一想大家都是门对门的邻居,张先生也就没着急。
却没想到这一拖,直接等来了城乡规划的消息,张先生和老王的房子都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一听到这个消息,张先生心里乐开了花,心里想着:这房子才买了两年,按照当时购买的房屋面积来看,能分到208万的拆迁款。
就在这时,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
由于自己没有办过户,拆迁款是直接打到老王的账户里,但老王也非常厚道,言之凿凿的说:“放心,等钱到账了,我就转给你。”
但张先生却忘了,谈钱伤感情啊!
起初,老王还算讲信用,在拆迁款下来后,陆陆续续给张先生转了150万,剩下最后的58万的时候,老王开始各种推脱。
直到被张先生多次逼问后,老王才表示:“你才买两年,给你这150万就不错了,剩下的58万归我。”
张先生一听这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于是,直接将老王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好在经法院审判,认为双方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老王应当按照约定给付。
最终,将剩余的58万元拆迁补偿款支付给了张先生。
这事也算是彻底落下了帷幕,但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无论关系再好,不要涉及到钱。同时,无论和谁相处,都不要太高估和对方的情份及关系。
毕竟,真金不怕火炼,但人心却怕钱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