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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规避行为,切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于龙,男,住址: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18栋2单元6层45号。现住址不明,身份证号码:21030219630809****。
执行依据文书号:(2021)辽0302民再1号
执行案号:(2024)辽0302执恢357号
执行标的:298万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
凡提供被执行人于龙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人民法院依据举报线索执行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支付。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一年以内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 0412—2696126 18804126689
被执行人:刘敏,女,住址:鞍山市都市阳光4号楼1单元10楼19号。现住址不明,身份证号码:21030219621220****。
执行依据文书号:(2021)辽0302民再1号
执行案号:(2024)辽0302执恢357号
执行标的:298万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
凡提供被执行人刘敏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人民法院依据举报线索执行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支付。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一年以内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 0412—2696126 18804126689
被执行人:于飘泽,男,住址:鞍山市高新区中港广场1-2-11-1。现住址不明,身份证号码:21030219870518****。
执行依据文书号:(2021)辽0302民再1号
执行案号:(2024)辽0302执恢357号
执行标的:298万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
凡提供被执行人于飘泽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人民法院依据举报线索执行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支付。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一年以内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 0412—2696126 18804126689
温馨提示: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以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如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联系铁东法院删除该曝光信息!若申请执行人、社会知情人发现其他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拨打执行法官电话举报。
来源: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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