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招聘30人,缴纳五险一金,大专及以上可报!

文摘   2025-01-26 23:54   甘肃  

2025年甘肃白银靖远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辅警30人,全部从事公安基础工作。招聘的辅警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限靖远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21日至2006年1月21日之间出生);
6.具有汽车驾驶A照,大数据建模、无人机操作、设备维修、文字写作等方面有特长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7.净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9.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包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开除军籍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政法、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4.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靖远县公安局报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案件受理中心(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靖远县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0元,现场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进入考试微信群并关注靖远公安微信公众号。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以微信群、靖远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以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评(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测试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45″;纵跳摸高≥260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考试微信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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