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共筑法治社会12 月 4 日,是国家宪法日。宪法,这部国家根本大法,承载着厚重历史与民众期盼,宛如坚固基石,撑起法治大厦,又似熠熠生辉的坐标,引领国家前行,保障公民权益。
翻开宪法,诸多条款与生活紧密交织。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赋予国人平等地位,司法实践中,小到邻里纠纷、大到商业诉讼,无论身份、财富几何,法律天平永不倾斜,公平裁决一以贯之。
再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它是民众监督公权力的“尚方宝剑”,若办事遇公职人员推诿、违规,公民依规发声,督促履职纠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宪法第四十六条点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公平由此扎根,偏远山区孩子能坐进明亮教室、用上崭新课本,残疾学子也有适配教育资源,皆因宪法托底,知识大门向全民敞开。
还有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为个人财富筑牢防线,买房置地、投资理财所得,受法律严密守护,未经法定程序,他人休想觊觎、侵占。
日常生活里,宪法“戏份”十足。创业时,经营自主受宪法捍卫,合法创意、运营模式不容抄袭;出行搭乘公共交通,安全舒适出行权受保障;遭遇网络暴力,人格尊严条款成为维权护盾。
今朝宪法日,莫让宪法仅存于书架。学一学,明晰权利边界;用一用,捍卫合法权益;传一传,让法治理念蔚然成风。全民齐心,使宪法精神落地生根,合力奔赴法治中国新征程。
校对/李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