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作为国家高端制造的战略性产业
集成电路的产业规模和研发水平
显著提升
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
由此引发的布图设计纠纷多有发生
本期选择的案例是
我国首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
该案由国知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
直接办结
请求人无锡新硅微电子有限公司拥有BS.155508385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下称“涉案布图设计”)专有权,其对应的芯片型号为WS3080。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南京日新科技有限公司在市场上销售的ECH485芯片侵犯了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1️⃣ 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图样是申请布图设计登记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2️⃣ 对于申请登记时已投入商业利用的布图设计,还应当提交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
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保护的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或者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的整体。
国知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认定:
请求人在登记时提交的
总数为18张的涉案布图设计图样
可作为涉案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载体
国知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认定:
请求人在独创性说明中
对图样中划分出11个区域,以及对
各个区域的功能、元件/线路
三维配置情况的具体说明
皆作为涉案布图设计在
本案中的保护范围
国知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
1️⃣ 认定被请求人生产、销售的ECH485芯片侵犯涉案布图设计专有权
2️⃣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害请求人拥有的涉案布图设计专有权
3️⃣ 没收、销毁被请求人与涉案布图设计有关的图样、掩膜以及含有涉案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该案件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载体的确定以及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该案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载体的确定以及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行政执法委员会在该案例行政裁决中确定了如下原则:确定布图设计保护范围的载体,以复制件或图样为基础,以集成电路样品为参考。
信息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设计排版 |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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