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2月28日,广西省住建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周家斌被查。
12月31日,上海市住建委原主任姚凯被判刑14年。
此前还有多名厅长落马:
2024年9月5日,贵州省住建厅原厅长张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24年1月6日,海南省住建厅原厅长丁式江被查,2024年8月被提起公诉。
2023年9月19日,四川省住建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被查,2024年4月被提起公诉。
广西住建厅原厅长被查!
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曾任广西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家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家斌1964年9月生,山东鄄城人,是一名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早年曾长期在建筑领域工作。
他1988年从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进入外交部钓鱼台国宾馆管理局工作,先后任建筑师、副科长,不满29岁就被提拔为副处级,任局长工程助理。此后他还历任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副秘书长、北京波尔生物科学研究院院长、北京现代应用科学院院长、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合作开发部主任等职。
周家斌还曾于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挂职任北京市房山区区长助理,2006年1月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助理,2006年11月至2008年7月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公开信息显示,周家斌在挂职期间,曾同时就读于清华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获得了两个学位。他于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同时于2005年9月至2008年1月在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地质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图为周家斌资料图,他曾同时就读于清华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获得了两个学位
2008年7月,周家斌正式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两个月后任南宁市副市长。此后他还历任南宁市委常委,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等职。2021年,他回到桂林任市委书记,2023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此番落马。
周家斌最后一次在公开报道中露面是在12月18日,据当天《桂林日报》消息,12月17日,周家斌调研桂林市叠彩区、雁山区和临桂区。
周家斌简历
1983.09至1988.08,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学生
1988.08至1992.06,外交部钓鱼台国宾馆管理局建筑师
1992.06至1993.01,外交部钓鱼台国宾馆管理局副科长
1993.01至1994.06,外交部钓鱼台国宾馆管理局局长工程助理(副处级)
1994.06至1997.03,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副秘书长(副处级)
1997.03至2000.08,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0.08至2001.02,北京波尔生物科学研究院院长
2001.02至2005.09,北京现代应用科学院院长(其间:2002.08至2004.08,挂职任北京市房山区区长助理)
2005.09至2007.09,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05.03至2007.01,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01至2006.11,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助理)
2007.09至2008.0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合作开发部主任(正处长级),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05.09至2008.01,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地质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2006.11至2008.07,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07至2008.0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09至2009.1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12至2011.08,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1.08至2011.09,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1.09至2015.02,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5.02至2015.02,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5.02至2017.1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11至2017.12,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2017.12至2021.0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1.02至2021.0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书记
2021.05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书记,桂林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上海市住建委原主任被判刑14年!
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凯利用担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原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加快行政审批、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32万余元。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姚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3年1月16日消息,姚凯被查;2023年12月20日消息,姚凯被“双开”。
经查,姚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贪图享乐。姚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帮助亲属购买动迁安置房,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姚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姚凯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姚凯,男,1972年9月生,汉族,安徽庐江人,中共党员,1997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他曾任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体规划管理处处长、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闸北区副区长;静安区副区长;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
2021年2月,姚凯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至被查。
副省级城市住建局局长被查
12月31日,肇庆市住建局原局长孟广生被开除党籍;
12月23日,东莞市住建局原局长朱川被开除党籍;
12月6日,潮州市饶平县住建局原局长杨岳森被”双开“。
12月30日9时许,据“南粤清风”通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宏伟,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山西代县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曾任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主任。2016年6月,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9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10月29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王宏伟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宏伟个人简历
1983年至1987年,华南工学院无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胶凝材料专业学习,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1987年至1990年,华南理工大学硅酸盐材料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
1990年至1993年,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干部。
1993年至1996年,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中心试验室副主任。
1996年至1996年,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干部。
1996年至1998年,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材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1998年至2000年,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材行业管理处副总工程师。
2000年至2000年,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副总工程师。
2000年至2001年,中共广州市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
2001年至2002年,中共广州市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副处长、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
2002年至2005年,中共广州市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处长、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其间:2003.11-2004.11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培训)。2005年至2010年,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市副局级)、党委副书记(2001.09-2006.12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
2010年至2015年,中共广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至2016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年至2016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6年至2016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正局级)。
2016年至2019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兼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
2019年2024年10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
12月31日消息,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孟广生被开除党籍。
此前11月5日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孟广生被查。
日前,经肇庆市委批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孟广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广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的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孟广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肇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孟广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设计规划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潮州市饶平县委批准,潮州市饶平县纪委监委对潮州市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岳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岳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岳森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饶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潮州市饶平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潮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岳森开除党籍处分;由潮州市饶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潮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饶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杨岳森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潮州市饶平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