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部分驾驶人并未做到
酿成事故
2024年8月7日21时13分许,胡某某驾驶赣B*****小型轿车沿定南县历市镇锦绣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锦绣大道迎宾馆路段时,与正在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刘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胡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或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斑马线上未减速、未停让
事故一触即发
而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便可以防止许多“斑马线”上的
交通事故发生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
文明交通素质的体现
同时也是机动车驾驶人
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此,定南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员在行经斑马线时
务必牢记三点
“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同时
礼让是相互的、安全是大家的
文明礼让,人人有责
斑马线礼让不应是司机的单方行为
过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
也要做到文明礼让哦~
来源:定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