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测绘地信局开展《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宣贯工作

政务   2024-10-30 17:10   黑龙江  

为进一步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管,强化测绘资质动态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营造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省市齐抓共管良好氛围,2024年,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省测绘地信局")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管理法规宣贯培训活动。

一是深入地市宣贯,精准助力科学指导。10月22日《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培训会在黑河市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组织开展《办法》专题宣贯,黑河市自然资源局主管领导、调查测绘科全体、各相关科室和爱辉区内7家测绘资质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集中参加培训。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和其他测绘资质单位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训。宣贯培训后,组织专业监管人员深入黑河市爱辉区内7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入企业一线,进准助力测绘资质单位质量提升。

二是开展政策宣讲,多种形式宣讲答疑。为保证办法的有效运行,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利用多种途径多层次开展办法的宣贯工作,多次开展测绘质量知识进企业进市地活动,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宣发资料1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行业监管。通过全省测绘质量培训会议、《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立法调研会、市地质量监督检查期间,先后组织9次系统质量监管人员、各企业负责人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对新修订《办法》的修订背景、修改内容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及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为衔接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贯彻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省测绘地信局于2024年2月26日印发了修订后《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于2024年3月1日施行,该办法实施是我局为严格落实法律制度最新要求、充分适应行政执法实践需求、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行政举措,对维护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规范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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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调查监测处崔洪禹
通讯员丨调查监测处崔洪禹
策划与编审丨局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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