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区交通运输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负面清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交公路规〔2024〕6号),对施工分包、劳务合作等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制定出台了分包负面清单,明确了不得分包的内容。2024年5月,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的函》(交公便字〔2024〕229号),要求各省及时完成省级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负面清单以及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文本等制(修)定工作。对此,我区按要求制定新的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和施工分包负面清单,规范施工分包行为。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细则》共八章、46条内容。
(一)总体框架
1.总体内容根据《部管理办法》的框架内容进行编制。
2.根据《部管理办法》分级管理原则,增加了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等内容。
3.对《部管理办法》第四章合同管理部分进行了细化,分为发包合同管理和劳务合作管理两个部分,对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的申请、审批及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4.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对部分表述进行了修改、增减,以便项目在行政检查过程中对有关情况进行更好的认定。
(二)主要内容
1.总则。共5条,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鼓励公路工程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的相关要求等。
2.管理职责。共6条,一是对自治区、市、县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施工分包管理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对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相应的管理责任以及分包人机构人员要求、工地试验室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3.分包条件。共3条,重点的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的制定、承包人分包的基本要求以及分包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了明确。
4.分包合同管理。共8条,一是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二是明确了施工分包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强调了承包人申请、监理人审查和发包人审核的相关要求,统一了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格式文本)、合同框架格式以及分包人管理台账格式,并要求对分包合同信息进行登记备案;三是强调了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农民工工资管理和分包人的行为等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以包代管”行为的发生;四是强调了承包人不得低于成本价进行施工分包的相关要求。
5.劳务合同管理。共6条,一是明确了劳务合作应当同时具备的特点,统一了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格式文本)、合同框架格式以及劳务合作合同台账格式。二是强调了承包人、分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三是明确了以劳务合作名义进行施工分包的界定以及不得对劳务合作出具施工分包业绩证明。
6.行为管理。共11条,对转包、违法分包、施工分包违法等情形进行了说明,并对主要材料采购方式、依法纳税、业绩管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等要求进行了说明。
7.信用管理。共3条,对信用评价工作开展要求及结果公布进行了明确,统一了信用评价内容、标准以及汇总表格式,并要求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上报。
8.附则。共4条,明确了违反本细则相关条款规定和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的处罚依据,明确了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及劳务合作人有关定义,明确了本细则的施行时间。
《负面清单》对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和路面工程、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4个方面不得分包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西藏自治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参与我区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劳务合作企业。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次仁桑珠、熊超
联系电话:0891-640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