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宗临时用地批复信息的公示。
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2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2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项目,位于顺平县腰山镇南伍侯村、唐行店村,申请单位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面积为0.3423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制梁场,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12月26日。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新松高路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涿州市林家屯镇大树楼桑村、林家屯村、泥洼铺村,申请单位为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报面积为9.2239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使用期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内容来源: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