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史料
征集公告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古代、近代与安徽有关的军事活动的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安徽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皖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加安徽经济建设及双拥共建活动的文物(实物)史料和相 关线索。
(四)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驻皖部队强军兴军的重要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五)反映皖籍军人贡献的有关文物(实物)史料。
二、征集类别
一、古近代军事类
二、革命活动类
三、国防建设类
四、强军实践类
五、专项任务类
六、军事人物类
七、军事影像类
八、文化艺术类
三、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文物资料。
(一)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双方签订《藏品捐赠协议》。对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永久署名。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军事馆征集文物展品、提供线索、协助征集的人士及其家属开通绿色参观通道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寄存代管。集体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史料交由安徽军事馆保管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革命军事馆对其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适时展陈。
(三)原件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需亲自保存的文物 史料,可捐赠复制(印)件,或提供文物原件,有军事馆复 制(印)后归还。
四、征集说明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试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向安徽革命军事馆捐献文物展品、提供相关线索。
(一)无偿捐赠或寄存代管需保文物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捐赠单位或个人在提交物品时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身份信息,提供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和背后故事等信息。
(三)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快递邮寄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由征集单位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五、征集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华镇武装部
联系人:余 成 13956550187
严叶青 18055679441
地址:太湖县天华镇便民服务大厅
【完】
编辑 | 朱菁芳 王正霞
审核 | 章 舸 刘 燕
主办单位 | 中共天华镇委员会 天华镇人民政府
运营单位 | 太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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