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湘西自治州龙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古丈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田志芳贪污、受贿、单位受贿一案。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曾浩恒担任审判长,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莉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志芳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古丈县交通局局长、国有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贪污人民币60万元,数额巨大;同时,在项目工程的承揽、实施、拨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9.5万元,数额巨大;古丈县交通运输局、罗凤公司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万元,情节严重,田志芳作为古丈县交通局局长、罗凤公司董事长,代表单位意志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系主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被告人田志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严格落实了庭审实质化要求,有效保障了控辩双方诉讼权利。被告人田志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现场成为廉政教育的“法治课堂”,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场人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庭审活动持续近3个小时,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湖南省人大代表李汇芳,龙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古丈县纪检监察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各界群众共计60余人旁听庭审。.........................................................................................................田志芳,女,土家族,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曾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3.05--1985.09 湖南省湘西州公路局临聘人员1985.09--2000.11 湖南省古丈县交通局工作(其间:1995.09--1997.12湘西州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函授学习)2000.11--2005.03 湖南省古丈县交通局战线工会主席(副科级)(其间:2001.09--2003.12省委党校财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2005.03--2005.09 湖南省古丈县交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5.09--2008.04 湖南省古丈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8.04--2013.01 湖南省古丈县妇女联合会主席2013.01--2016.11 湖南省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11--2021.10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1.10,任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