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余华英庭审现场→

政务   2024-10-25 14:34   吉林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见了她5次,今天是第一次看到

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


一审宣判后,余华英当庭上诉。在庭外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被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花表示,自己紧跟其后提起了上诉。
杨妞花表示,今天是5次庭审以来余华英最垂头丧气的一次,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没有抬一次头,手还在时不时发抖。“我见了余华英5次,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整个过程中她头没抬一下,我能感觉到她心里是害怕的。”
重审:
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
都应从审判中获得正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发回重审从名字上大家都能听出来,它是一个重新审判的过程。是又出现了新的事实,比如说她到底是拐卖了17名儿童,还是只拐卖了11名儿童?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总体上看这个案子,已经用到了最高刑,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已经是顶格在适用了。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只对11名被害人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是又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这次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


愿天下无拐!

来源 || 央视新闻、央视网

初审 || 姚宗博

复审 || 常   煜

终审 || 郑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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