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或直系亲属因病住院治疗,医疗自费金额较高,导致家庭出现经济困难的;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意外身故的;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见义勇为行为的;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其他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慰问帮扶条件的。
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
✦ 住院医疗自费3000至5000元的,慰问金额1000元
✦ 住院医疗自费5000元至1万元的,慰问金额2000元
✦ 住院医疗自费1万元及以上,慰问金额3000元
✦ 因意外身故的,一次性发放慰问金1万元
✦ 经有关部门认定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一次性发放慰问金8000元
✦ 有其他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慰问条件的,视情况发放慰问金,最高不超3000元
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直系亲属
✦ 住院医疗自费5000元至1万元的,慰问金额1000元
✦ 住院医疗自费1万元至1.5万元的,慰问金额2000元
✦ 住院医疗自费1.5万元及以上,慰问金额3000元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慰问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 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需签名并按指模)
✦ 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据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复印件等
✦ 与申请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和银行账户相关信息
✦ 其他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可查看公告全文
来源:广东职工互助保障
责编:巫婉超、叶蔚
校对:巫祖全
主编:谢思
审核:刘英梅
监制:郭进达
这3篇文章梅州人都在看
温馨提醒:如果您的物品丢失了,可在《民生820》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的“失物招领”处查看,说不定您的物品已被好心市民捡到了!
觉得不错,请戳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