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访丨王俊豪教授:扎根中国建立“政府监管理论”自主知识体系

教育   2024-11-10 20:03   浙江  


编者按

为深入实施“新财经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党委宣传部特推出“学术专访”专栏,通过记者与作者对话的方式,了解老师们在学术研究中的独特见解、创新思维以及对于各自领域的深刻理解,希望以这种形式对学术成果做深入浅出的解读,帮助师生了解学术前沿,传播学术知识。让我们一同走进这个充满智慧和经验的系列,一起探寻科研之路的精彩旅程。


专访背景
近日,我校王俊豪教授等著的《中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与监管政策研究》荣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人文社会科学)及王俊豪教授主编的两本教材获评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并申报了“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此为契机,带着相关问题,我们对王俊豪教授进行了学术专访。



采访者:我们查阅了您在学校网站上的主页,不夸张地说,如果都是纸质版堆在一起的话,应该是著作等身。后来,我们走访参观了中国政府管制文献馆,研究成果琳琅满目,叹为观止。这些研究成果之间应该有某种联系,这个大的脉络是什么呢?

王俊豪:我对管制的研究起始于在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 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访学期间,回国后相继出版了《英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研究》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等著作,这为我研究管制经济学打下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对我毕生研究政府管制理论有很大帮助。回国后我的研究视角和思考重心自然是我们中国的政府管制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完成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基础上,出版了《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民营化改革与政府管制政策》、《中国垄断性产业的结构重组、分类管制与协调政策》、《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监管体制研究》等专著,并在《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世界经济》、《数量经济和技术经济研究》等杂志上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得到了较好的社会评价。特别使我兴奋的是,2003年我的专著《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基本理论及其在政府管制实践中的应用》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这是对我持续研究政府管制理论的极大鼓励。

从现实需求看,中国作为一个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国家,政府管制是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加强的一个政府职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垄断性产业逐步实行两大改革,一是引进并强化竞争机制,以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二是积极推行民营化,在这些产业形成一批混合所有制的经营主体,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还成为这些产业的独立经营主体,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这样,政府就不能用过去管理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方式去管理具有一定竞争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或民营企业,而必须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新的政府管制体制,对这些产业实行有效管制。同时,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日益强调对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和工作场所安全等领域的管制。这些都使政府管制职能具有不断强化的趋势。为此,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政府的四大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首次把市场监管作为一个重要的政府职能,并随着“放管服”等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监管职能也得到不断强化。

中国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管制理论的研究起步于学习与借鉴经济发展国家的管制理论。英文Regulation在学术界通常被译成“管制”或“规制”,而在实际部门,习惯使用“监管”,如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电力监管、公共事业监管等,因此,学术研究中的“管制”或“规制”和中国政策实践中的“监管”存在用词不一致的问题。为使自己掌握的理论管制理论与政府监管实践需求匹配,为政府部门做研究课题时或只要研究内容以服务政府监管实践需要为导向,我更多地用“监管”一词,当然,这并不影响我以“管制”为主题做政府管制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

2018年11月,我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与应用研究”立项,我申报这一课题的主要动机就是在总结上述特定领域政府监管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政府监管实践需求,对更有普适性的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并以政府监管理论体系为基准,对能源、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和新经济六个重要典型领域的政府监管体系作了实证研究,还讨论了完善这些重要领域政府监管体系的路径选择问题。鉴于我们认识到该课题对完善我国政府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020年12月就完成了该课题的研究报告,并于2022年12月出版了《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与应用研究》,在2023年就获得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采访者:暂抛开这些丰富的研究成果来说,在育人方面,您也培养了多位优秀的人才,比如目前在本校工作的王建明教授,另外像目前在复旦大学工作的刘志阔教授等,所以在育人方面,您有没有什么独家秘方?
王俊豪:
我会鼓励或建议学生们在学习基础理论和基本研究方法后争取到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一方面,可以找到书本上或课堂中的知识与实际部门的联系之处,这有助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理解得更通透,掌握得更扎实;另一方面,书本上或课程中的知识与实际部门还难免会有脱节,实际部门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恰是我们学生应该关注的或会引起他们强烈兴趣去克服解决的研究方向。我在英国访学时,除了阅读管制领域的大量文献资料外,也是先后实地访问了英国电信(管制)办公室(OFTEL)、电力(管制)办公室(OFFER)、天然气供应(管制)办公室(OFGAS)、自来水服务(管制)办公室(OFWAT)、英国公平交易办公室(OFT)和垄断与兼并委员会(MMC)等政府管制机构,理论学习与实务考察两相结合,有助培养研究的直觉、感觉或培养问题导向的研究思维。
在漫漫学术道路上我们一定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遗憾。因此,我建议学生们要有学术理想,这是坚持做研究并做出好的研究成果的原始动力。当然,要把学术理想转化为阶段性的学术追求目标,重视理想和目标的动态性,不断超越自我。我还会建议同学们要有正确的处世哲学,以“先利人后利己”为基本准则,做好学问先要做好人。做研究是件苦差事,艰苦条件也能磨练我们的意志,通常也是事业成功的前期必然。而自信又是成功的基石,认准的事业就要充满信心去做,因此我会鼓励学生在认定研究领域后,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并相信一定会取得理想的成果。还有刻苦与悟性应兼备,它们好比是研究进步的两个轮子,刻苦是进步的前提,悟性决定努力的方向和效率,两者不可偏废。经常与我的学生分享、也是想跟大家共勉的是,应客观对待挫折与成绩,从挫折中重新认识自己,成绩是继续前进的动力而不是骄傲自满的资本。



采访者:我们注意到《光明日报》2012年10月13日01版对您及团队的专访,2012年差不多处在您从上世纪末到当前研究生涯的中段,想知道您在研究方向上某个时间段是否有过大的转变?

王俊豪:我学习和研究政府管制起始于受中英友好奖学金的资助,1996-1997年我在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经济系从事博士后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出国前,我原计划研究商业组织理论,但到英国不久,我就发现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电信、电力、天然气、铁路等垄断性产业的政府管制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该领域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中国在这方面的系统研究几乎还是空白。我意识到,中国的电信、电力等国有垄断性产业也必然会进行改革,并需建立新的政府管制体制,所以,研究政府管制理论对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的中国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利用我在英国的有限时间,掌握国内较为稀缺的信息资源,我经过慎重考虑后,毅然放弃了原来的研究计划,转而悉心研究英国的政府管制体制改革问题。回国后二十来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管制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实践实用方面的研究工作。具体来说,从管制理论,到垄断性行业改革与监管,再到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现在聚焦能源监管,分析框架基本围绕法律制度体系、监管机构体系、监管方式体系、监管监督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这五个方面。



采访者:《中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与监管政策研究》一书的主要研究背景是什么?从书中主要内容呈现的研究方法来看,是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融合?

王俊豪
为顺应世界能源发展趋势,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能源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能源改革方案和战略决策。2014年6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并论述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对能源工作提出了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五点要求。同年11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确立了“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并明确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作为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措施。随后,我国能源领域的各项重大改革政策稳步实施。作为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以及“节约、清洁、安全”能源发展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电改9号文”),同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电力的六个配套改革文件。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目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石油和天然气体制改革已经拉开了帷幕,中国的能源领域已经进入一个改革发展的新时代。

能源体制革命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技术革命和能源领域国际合作的制度保障,是我国整个能源革命最为关键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能源体制革命的内涵时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这一论述明确地指出了能源体制革命的方向就是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改革道路,政府对能源监管方式的转变是能源体制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能源体制改革的深入,传统能源监管体制与我国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创新能源监管方式,提高政府的能源监管效能。因此,建立现代能源监管体系已成为我国能源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我们对我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和主要能源监管政策优化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系统研究和积极探索,并努力有所创新。针对新时期我国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强能源有效监管的迫切需要,我们在书中构建了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框架,探索了现代能源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和途径,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能源监管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实现有效的能源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丰富了新兴的管制经济学学科内容,并推动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



采访者:当前经济正处于筑底与信心恢复的关键时期,基于《中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与监管政策研究》等研究成果,您认为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如何调配?

王俊豪: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中央在多次重要会议中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要举措。政府监管(管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项重要政府职能。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也要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而政府监管正是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重要手段。

因此,基于对中国能源监管的现状与前瞻性分析,我们提出并论证了中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途径是:完善能源监管法规政策体系、建立高效的能源监管机构体系、形成多元化的能源监管监督体系、构建科学的能源监管绩效评价体系,从整体上构建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这为中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思路。

能源市场化改革为中国能源市场的反垄断监管提供了现实和潜在需求。我们以反垄断监管理论为基础,参考国际能源市场反垄断实践经验,分析了中国以市场化为导向能源体制改革后能源市场的竞争环境,对电力、石油和天然气市场中市场势力的成因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类典型垄断行为进行了前瞻性的探讨与研究。并针对电力、石油和天然气市场的特点,提出了中国能源市场反垄断监管的重点和监管政策优化的途径。

根据中国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和实现有效监管的实际需要,我们构建并论证了由能源监管的法规政策体系、能源监管机构体系、能源监管监督体系和能源监管绩效评价体系构成中国现代能源监管体系的整体框架。其中,能源监管法规政策体系是能源监管机构运行的依据,政府监管机构体系是监管法规政策的执行主体,能源监管监督体系是监管机构有效运行的保障,能源监管绩效评价体系是提高能源监管科学性的重要手段。它们有机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整体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为实现政府对能源行业的有效监管提供制度基础。

在梳理新能源补贴政策成效及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论证了新能源补贴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补贴资金来源,确定合理的新能源补贴能力,形成与补贴能力相适应的补贴装机容量上限等政策思路。同时,我们借鉴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新能源补贴经验,提出新能源补贴强度应和财政承受水平、新能源发展规模与成本下降率等相适应的政策思路及其政策措施,为实施合理的新能源补贴“退坡机制”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基于法律体系构建的视角,我们构建了中国能源监管法规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一基本框架由五个内部逻辑联系紧密的层级组成:第一个层级由能源法的监管条款构成,由全国人大立法出台;第二个层级由能源行业单行法的监管章节构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出台;第三个层级由能源监管行政法规构成,由国务院立法出台;第四个层级由能源监管部门规章构成,由能源监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第五个层级由能源监管规范性文件构成,由能源监管部门制定并发布。高层级法律法规是低层级法规政策的依据,低层级法规政策是高层级法律法规的适用。


采访者:根据我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政府监管理论的后续研究方向和拓展空间有哪些?

王俊豪: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就是要自主建设中国特有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体系。

由于政府管制(监管)是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的一个重要职能。如何实现政府有效管制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迫切需要有相应的理论支持,为此,我校政府监管研究战略性学术团队将致力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监管理论框架和政府监管理论自主学科体系。 
我们提出了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的基本导向。一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构建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的首要导向;二是立足中国现有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构建与现有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三是服务中国政府监管实践需求,为解决中国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指导;四是提炼和概括中国监管实践经验和规律,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又便于国际交流的新概念、新范畴,加强话语体系建设;五是培育政府监管新兴交叉学科,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
我们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的整体框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为指导,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明确了政府监管理论体系是由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监管外部监督和监管绩效评价等基本要素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促进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实现有效监管。同时,这五方面基本要素的内容丰富,各自形成子体系。
我们创新了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方法。通过采用“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研究模式和方法,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发展空间和应用价值。由于政府监管具有制度性公共产品性质、关系到国计民生,其改革与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我们创新了“政产学研用”协同的科学研究方法,与政府部门、政策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紧密合作攻关,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直接服务于新时代中国政府监管的重大需求,为中国政府监管提供理论依据,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府监管政策实践。
我们探索了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的有效路径。以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作为理论分析框架,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源、食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和新经济等深化改革的各个领域开展了系列研究,在分析特定领域的经济特征和政府监管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特定领域政府监管体系的基本思路与路途选择,为优化特定领域政府监管体系,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提供政策思路。
我们创新了中国政府监管相关学科发展模式。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监管的复杂性、广泛性和综合性的特征,综合运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等多学科前沿成果,走“多学科交叉”的路径以丰富研究内容、拓展研究领域,推动了经济学、公共管理、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发展,并培育了政府监管新兴交叉学科,促进了与政府监管相关的新兴边缘性学科的成长和发展。


采访后记
踏入中国政府管制文献馆的一瞬间,感觉来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图书馆,里面珍藏了王俊豪教授及其团队多年来极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及各种嘉奖。在如此浩瀚的知识殿堂中笔者自我渺小的感觉油然而生。因此,走访及采访完,慨叹之余,笔者决心决意投入更多精力到教学科研之中,以切实行动向王俊豪教授学习,顺致崇高敬意。相信读者有此历程后,也会受此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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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文字 邓燕飞

编辑 运营中心微信部 汪晶莹 

责编 俞榕

审核 毛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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