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段“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
的视频引发关注
事发地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有网友拍摄到
为了取暖,部分登山者
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
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
烟尘四起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通报称
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
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据媒体报道,自2023年起,东川大牯牛山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上刷屏后,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此地看日出,后发展为一野生“景区”。
近期,大牯牛山的日出美景再次走红网络,为了观日出,不少人选择通宵夜爬。夜间气温低,山顶风大,为了避寒,有人便萌生出烧山的“邪念”。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对此行为进行了谴责。
不少网友表示:
心痛!必须严惩
若调查属实
当事人不仅需要赔偿巨额费用
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1、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
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
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前进入冬季
气候干燥、大风天气较多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唯有“防”好
才能将“火魔”扼杀在摇篮里
END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新京报、湖北消防、随州消防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