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前期制约我省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的主要问题
加力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在昆明市成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
云南省商务厅发布通知
明确优化补贴范围、流程等内容
一、优化补贴范围、流程和参与主体
(一)调整补贴范围
将补贴范围调整为:“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二)优化补贴流程
将补贴流程优化为:采取“一站式”补贴申领流程。个人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提交旧车回收信息,审核通过后,给消费者发放500元电动自行车购车云闪付电子抵用券,消费者使用云闪付扫码购车享受补贴优惠(消费者除了卖旧的残值金额之外,还会得到购新的补贴金额)。旧车回收企业应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畅通旧车回收渠道,方便消费者在购置新车时实现旧车同步回收(回收的旧电池应交具备相应资质企业实施报废处理)。
(三)扩大参与主体范围
将参与主体调整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州、市商务局要在2024年9月25日前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要主动对接当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齐抓共管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落地见效,完成不低于当地30%的非标车以旧换新率。要加强部门协同,加快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以及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参与活动,助力简化以旧换新程序,畅通各环节通道,减少消费者以旧换新时间成本,扩大覆盖面,便利群众参与以旧换新。
(二)加强信息报送
要督导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及时回收旧电动自行车,畅通旧车回收渠道,确保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助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要及时收集、审核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相关票据,汇总报送《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信息登记表》和《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信息登记表》,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料收集归档,协助省商务厅及时核销销售企业垫付补贴资金,保障资金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开展消费促进
要统筹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要适时监测、汇总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消费趋势特点,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四)严格活动监管
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补贴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严格禁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各种方式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通过现场抽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对已经完成的交易进行真实性确认。要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协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社会舆论动向,对活动期间出现的政策咨询、各类投诉、骗取补贴等问题和线索及时受理登记,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保障全程安全
要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回收等环节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对我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推动补贴政策直达快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