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邓州市、鲁山县积极推进“交房(地)即交证”

学术   2024-11-13 17:30   河南  


邓州市府前壹号院实现“交房即交证”

近日,邓州市府前壹号院首批业主们在交房的第一天就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真是太高兴了,即使在双休日,我也能在领钥匙的同时拿到大红本,真是圆了我的愿望!”小区业主王先生激动地表示。
交房现场,邓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为业主们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并积极向他们宣传“交房即交证”这一贴心政策。
在此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并竣工验收后,才开始着手准备办证事宜,这一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导致办证耗时长,给业主们带来了一些不便。然而,随着“交房即交证”政策的推行,该中心积极作为,提前介入,主动与开发企业对接,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第一时间同步受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使得登记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真正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邓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继续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的营商环境,将“交房即交证”这一政策常态化开展下去,以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让购房群众在安居的同时更加安心,为邓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一份力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超  窦志果)



鲁山县首次实现“交地即交证”

近日,鲁山县某公司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当天,便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成为鲁山县首批“交地即交证”受益者,这标志着鲁山县首次实现“交地即交证”,营商环境建设迈上一大步。

“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土地出让(划拨)价款、税款缴纳完毕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化被动为主动,将环节前置,形成部门间并联办理,企业做到拿证“零时差”。
“交地即交证”是鲁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利企惠企服务一项重要举措,该模式的推进不仅实现了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的“一站式”服务,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并为企业早开工争取了“黄金时间”。(鲁山县自然资源局  张明明  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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