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5日,沪蓉高速湖北境内。凌晨02:08分许,区间测速终点摄像头下,慢车道内一辆小汽车以极低速度行驶时,被后方一辆轻型货车猛烈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小汽车尾部受损尤为严重,幸无人员伤亡。
经查,小车司机王某在行经区间测速路段时,感觉自己前半程速度过快,于是在临近区间终点时降低车速,以免被拍到超速。经鉴定,事发时其车速只有14km/h。
货车司机李某则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其供述称,他从前一天18时从南京出发去武汉送货,在15日00:00—00:30分休息了半小时后继续上路,行至事发路段时,因疲劳犯困未及时发现前方小车,等看到时已完全来不及反应,毫未减速就撞了上去。
交警对双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安全教育,并依法认定王某低速行驶、李某疲劳驾驶,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内容来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