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众多珍贵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这些文物资源不仅是我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为全面了解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类型、保存状况等信息,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之际,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范围包括庆城县境内所有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1. 古代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2. 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分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
3. 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分为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宅第民居、坛庙祠堂、学堂书院、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建筑、工商业建筑设施)、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寺观塔幢(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池塘井泉等。
4. 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分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
5.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等。
6、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其他线索要求
1. 线索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包括文物的名称、位置、年代、类型、保存状况等。
2. 线索提供者应提供真实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便核实线索和发放奖励。
3. 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线索信息真实可靠,不得捏造、夸大或隐瞒事实。
4. 线索提供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得破坏或盗窃文物。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五、线索征集要求
1. 线索提供者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将线索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现场提交等方式报送至庆城县文物普查办公室。
2. 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线索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夸大事实,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 文物普查办公室将对收到的线索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线索将纳入普查范围。
4. 线索提供者应积极配合文物普查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征集方式
(一)现场提交:庆城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地址:庆城县南街51号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302室
(二)网上提交:发送邮件2428260078@qq.com
(三)电话提交:0934—319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