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学生资助政策(学前教育)
重庆市潼南区实验幼儿园 2024年10月08日 11:14
重庆市潼南区学生
资助政策(学前教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每一名家庭贫困学生。现将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说明如下:
资助项目:免保教费、免生活费
资助对象:
必须是在籍在校学生(休学、转学、退学以及连续长假等不在校学生不予资助):
(可点击图片放大阅览)
资助标准:
免保教费:750元/生·期
免生活费:330元/生·期
申请办理及补助方式: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免收。
温馨提示:
1. 保教费高于750元/生·期的,生活费高于330元/生·期的,高出部分由幼儿园负责资助。未提供午餐的,330元全额打卡发放给学生。
2. 幼儿园不得再向受资助学生收取保教费、生活费。
学校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家中有两套及以上商品房(含门市),或购买、使用高档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奢侈首饰、享受型轿车等,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2. 父母及家庭成员为国家工作人员或担任村居四职干部,有固定收入且未出现重大特殊致贫情形的;
3. 拒绝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资产、职业就业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4. 具有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