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已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实现人民群众的权益“落地”,内丘法院开展第二十八次集中执行行动。
早6时,秋晨微寒,4辆警车、16名执行干警在审判大楼前集合完毕,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干警们有序奔赴执行一线。
案件一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韩某之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审理中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韩某未履行法律义务,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办案中,干警曾通过多方调查,成功查封韩某名下汽车一辆,多次联系韩某未果后,将此案件列入集中执行行动中。
“我们是内丘法院执行局,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希望您能打开门配合我们工作”。韩某妻子李某缓缓打开了大门,执行干警立即出示搜查令并进入家中,经搜查,未发现韩某踪迹。询问李某才得知,韩某因交通事故被依法拘留于看守所内,至今未归。干警在与其交谈中,得知还有两个孩子,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向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会对孩子产生的影响,李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会向韩某传达,督促其尽快履行。
此时,秋雨淅沥雾蒙蒙,一辆辆警车,红蓝交错,前往第二执行现场。
案件二
申请人刘某、王某与被执行人和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和某无证驾驶导致刘某之夫、王某之父死亡,王某基本失去劳动能力,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和某赔偿2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实地走访,发现其无财产可提供,遂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发现和某有财产可供执行后,案件再次启动。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观察到周围有捆扎好的玉米、拖拉机、一辆小型电动车。因王某已无法正常生活,执行干警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让和某先给付一部分赔偿,与此同时,干警还与和某的表弟耐心沟通,希望其督促和某尽快履行义务,但和某仍拒不配合,遂依法拘传至法院并强制扣押电动汽车一辆。
法院执行行动是司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内丘法院将继续优化执行理念,强化执行力度,攻坚克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