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往往反映着大民生,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日,赞皇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费纠纷。特邀调解员孙振其和马志杰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积极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武某系某小区业主,该小区由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按照约定,武某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但武某拒缴,物业公司多次打电话,
上门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武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武某取得联系,了解武某不愿缴纳物业费的原因。经了解得知,武某之所以拖欠物业费,是因为其居住的顶楼房屋每逢下雨,就会出现“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境况,武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都得不到有效解决,认为物业公司只收钱不办事,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没有享受到有效的物业服务,遂拒缴物业费。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调解员立即前往现场察看,了解实情。为妥善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更好地促进双方和睦相处,调解员遂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发力,一方面耐心向武某释法析理,告知其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是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应理性沟通,
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建议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畅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渠道,多倾听业主意见,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内容,有针对性地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物业纠纷顺利化解。
下一步,赞皇法院将持续加大调解力度,坚持依法调解、文明调解、公正调解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将更多矛盾纠纷致力于前端化解、有效预防、实地解决,为服务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赞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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