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中心
为满足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中心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和原则
(一)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保定市(不含雄安新区、定州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及条件详见《2024年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副科级领导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机关或参公单位服务满5年;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2年;
6.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聘用人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或新录用、聘用虽满一年,尚未完成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及年度考核的;
2.新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含职级晋升人员);
3.录用(聘用)后工作未满规定或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的;
7.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9.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含),满12个月为一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12月10日9:00至1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12月17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12月17日17:00。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因报名资料提交不完善等原因“审核未过”,再次修改提交时审核已截止,影响选调报名。
3.报名网址:考生可通过电脑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8)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考生报名时,需同时上传如下资料(PDF版):
①《报名表》(见附件2),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资格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和诚信机制。报考人员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进行资料认证,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
⑥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⑦考生须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2:1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12月17日下午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调整岗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18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选调单位于12月18日16: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12月18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未能成功改报的考生,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6.考生可于2024年12月19日9:00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客观题40%,主观题6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笔试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4.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5.公布笔试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8)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①《报名表》原件(正反面打印,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可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务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选调生需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河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7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在2011年7月前进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当时进入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纪检部门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⑧笔试准考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资料报市委编办,对其占编性质予以确认。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12月30日前完成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8)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4.面试考官为7名,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3.面试结束当天,考生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8)查看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选派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入方式合规性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报考资格等情况。并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形成干部调动审档责任表、廉政证明及考察材料等,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选调。
(九)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如遇到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向用人单位咨询或反馈。
2.请考生及时关注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根据被选调人员情况及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在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5.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7.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8.公开选调时间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将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予以关注。
岗位条件和技术咨询咨询电话:19303221192
监督电话:0312-6778902
来源:文发人才
编辑:晚小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