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朵乡:修订村规民约,焕发乡村“正能量”,引领文明“好风气”

文摘   2024-10-10 00:30   青海  
村规民约,是基层民主自治的基石和保障,是培育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的行为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能力建设,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尕朵乡党委、政府把村规民约作为助推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通过集思广益、民主协商的方式,制定了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尕朵乡村规民约总的纲领,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小村规”撬动“大治理”,奋力描绘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壮美画卷。



根植于民,服务于民


修订村规民约对乡村治理有着重要意义,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基石,其制定与执行直接关乎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面对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新要求,尕朵乡聚焦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着力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推动乡村振兴,进而启动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



强化治理,引领新风



村规民约的修订意义深远,一方面,它强化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与规范化水平,提升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一方面,它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借助村规民约,村民行为得到有效约束与引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氛围得以形成。





多方协同,共促发展



在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通过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议事代表、人大代表等开展修订征求意见会,以民主决策的方式,研究讨论村规民约修订意见,提升村规民约的可行性与适用性,形成了多方协同、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这种治理模式不仅提升了村规民约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还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与时俱进,破解新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乡村社会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尕朵乡及时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这种与时俱进的精神,不仅体现了对村民需求的关注和回应,也展示了其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治理智慧。同时,村规民约在实际执行中,也将发挥重要的约束指导作用,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治理、民意调解等堵点难点问题,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将进一步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今后,尕朵乡将继续深化村规民约的实践,直面乡村发展的痛点,通过丰富内容,增强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激励村民摒弃旧习,树立新风尚,持续激发基层治理的创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编辑:李 晓  花

审核:边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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