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青少年乒乓球积分赛参赛单位的组织管理,制定本登记备案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登记备案范围
拟参加上海市青少年乒乓球积分赛的各区乒乓球协会及社会机构,必须先进行备案登记,经市乒协审核确认符合基本条件者方可报名参赛。市区各级体校不在登记备案范围。
登记备案的基本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方可进行登记备案
(一)具有法人证书(同一法人代表不得重复登记备案)
(二)室内训练场馆具有球台至少2张;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三)专(兼)职教练员每10名受训(参赛)运动员必须有1名专、兼职教练员。教练员必须获得各省市乒协颁发的教练员证书。每名专、兼职教练一年内只能关联一家单位。
(四)受训运动员
1.常年受训运动员不得少于10人;
2.一名受训运动员在备案登记期限年度中,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转会。
登记备案时间
登记备案工作原则上于当年赛前统一进行一次。
网上登记备案材料
(一)相关证件电子照片
1.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
2.专(兼)职教练员身份证、教练员证。
(二)训练场馆全景照3张。
(三)受训运动员相关信息(运动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监护人、联系电话号码)。
(以上材料请以图片形式上传)
登记备案审核
1.根据参赛单位网上备案登记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期间,市乒协将委派有关人员赴各地申请备案登记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对参赛单位的部门归属和法人代表、教学训练场地的条件和设备、受训运动员和专兼职教练员人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核实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是否给予登记备案审核通过。
注销登记备案处罚
1.予以登记备案单位教练员(或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和运动员(包括运动员家长)如违反赛场纪律影响比赛正常秩序,并以警告、通报无效(未予改正)的,将注销该单位当年的参赛登记备案。
2.予以登记备案单位教练员(或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和运动员,包括运动员家长)如在比赛区域内出现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大会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注销单位当年的参赛登记备案并停止该单位的次年参赛登记备案资格。
俱乐部加入方式
认证方式
声明
本办法解释权归上海市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