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你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工作规范》要求,现将2024年12月31日前部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来源:丁青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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