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飞 公 告
2024年11月24日,2024六安马拉松将在我市举行。为保障赛事期间所在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禁止未经批准的各类“低慢小”飞行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14种,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
二、禁飞管制时间:2024年11月24日7时至2024年11月24日15时。
三、禁飞管控区域:六安市体育中心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赤壁路桥—赤壁路—霍山路—西城路—淠河南路—凤凰河路—凤凰河公园—嵩寮岩路—霍山路—赤壁路—淠河南路—文华路桥—月亮岛环线—文华路桥—淠河中路—淠河北路—寿春路桥—淠河北路—新安大桥—清潭路—滨河大道沿线2公里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四、管制航空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五、审批程序: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提前向六安市公安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六安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六安马拉松组委会
2024年11月20日